颁布日期:2026年4月9日 · 星期四
生效日期:自发布之时起即刻生效
鉴于陈思丞先生(下称“本人”)于网络空间设立“朋友纪念页”(域名为 https://ycceo.com/PMM/CSCPU/ ),为维护页面之严肃性、纪念意义及秩序,特授权丞相府(下称“审核机构”)全权负责朋友资格之认证、收录、排序、下架等事宜。本人自愿放弃对审核过程及结果的干涉权,并确认本文件所述之一切条款具备最高效力。任何进入、浏览或申请成为本页面展示朋友之自然人,均视为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不可撤销地同意本宪章全部内容。
特别章 · 生日收录与祝福平台
S.1
真实姓名采集:为准确收录您的生日并生成专属祝福,您必须提供真实姓名。认证信息将严格用于平台内部算法,不向第三方公开。
第一章 · 总纲与定义
1.1
朋友认证:指经由丞相府秘书处依照本宪章规定之程序,对特定自然人是否具备在“陈思丞的朋友们”页面(下称“本页面”)展示资格所作出的权威认定。认证结果分为“准入”、“待核”、“驳回”、“下架”四种状态。
1.2
展示域名:本页面唯一合法访问地址为 https://ycceo.com/PMM/CSCPU/ ,任何镜像、转载或非授权引用均属无效,且不改变本宪章之约束力。
1.3
审核机构:“丞相府”(亦称“丞相府秘书处”)系独立于陈思丞个人意志之外的中立审核组织,其成员构成、议事规则均不对外公开,以确保审核之绝对权威。
第二章 · 认证资格与收录方式
2.1
唯一邀请制:本页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公开申请或自荐。收录方式仅限于陈思丞本人向丞相府秘书处发出书面(含电子形式)邀请。除此之外,任何第三方推荐、请托、施压均属无效。
2.2
初审提交:陈思丞认为某自然人具备朋友资格时,应填写《朋友认证提名表》并附具理由,提交至丞相府秘书处。该提交行为不代表必然通过认证。
2.3
绝对审核权:丞相府秘书处收到提名后,将依据内部《朋友资格综合评分细则》(密级:内部)进行独立评审。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:互动频率、关系存续时间、共同经历价值、社交评价、品德系数等。评审过程不公开、不解释。
2.3.1
驳回权:即便陈思丞已发出邀请并提名,若丞相府经评审认为不符合认证标准,有权直接驳回,且无需提供理由。陈思丞本人对此无申诉权、复议权、干涉权。
2.3.2
终局性:丞相府之审核结论为终局决定,一经作出立即生效。任何人(包括陈思丞)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更改、撤销或重新审核。
第三章 · 排版与顺序规则
3.1
系统化排序:本页面展示的朋友列表顺序由丞相府开发之专有算法自动生成,算法综合参考以下维度:综合评分、认证时间戳、互动衰减系数、丞相府加权值。该算法属于核心机密,不予公开。
3.2
动态调整:排序并非固定不变。丞相府有权根据实时数据每月1日对排序进行重新计算并更新。任何人不得对自身排名提出异议或要求调整。
3.3
默认头像与信息:被认证朋友之头像、昵称、添加日期等均由陈思丞提交,但丞相府保留最终编辑权以确保格式统一及内容合规。
第四章 · 资格维持与下架机制
4.1
互动衰减原则:若认证朋友与陈思丞之间连续超过180日无任何形式的互动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交流、语音通话、共同活动记录),系统将自动标记为“静默状态”。
4.2
关系破裂下架:若陈思丞认为与某认证朋友之关系已实质性破裂,可向丞相府提交《取消资格审核表》。丞相府经核实(包括但不限于单方面采信陈思丞之陈述)后,有权直接下架该朋友资格,且无需通知对方。
4.3
主动下架权:除依据陈思丞申请外,丞相府亦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主动下架朋友资格,且无需事先通知:
(a) 发现认证朋友存在损害陈思丞名誉、利益之行为;
(b) 认证朋友主动要求退出(需经丞相府审核批准);
(c) 丞相府认为继续展示已不符合本页面宗旨的其他情形。
4.4
下架不可逆:一旦被下架,该自然人将永久失去再次被认证的资格,且丞相府不承担任何解释、赔偿或恢复义务。
第五章 · 权利声明与免责
5.1
版权归属:本页面(包括但不限于设计、代码、文案、数据汇编)之完整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陈思丞所有。未经陈思丞书面许可,任何人不得复制、镜像、抓取或用于商业用途。
5.2
无直接权力:任何认证朋友或未认证访客,均不享有对本页面内容、排序、认证状态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管理权、修改权、删除权。您在本页面的一切展示行为均基于丞相府的单方许可,该许可可随时撤销。
5.3
解释权保留:本宪章最终解释权归丞相府所有。丞相府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修订本宪章,修订后的版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您应定期查阅以了解变更。
5.4
免责条款:本页面展示的朋友关系仅具纪念意义,不构成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。对于因认证、排序、下架等操作引发的任何精神、物质损失,陈思丞及丞相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特别确权条款
一、您确认并同意:本宪章之全部条款均系为保障页面秩序及陈思丞先生权益而设,可能显著限制或排除您的通常权利。您一旦访问本页面或以任何形式参与认证流程,即视为您已获得充分机会阅读并完全接受此等安排,承诺不会以“显失公平”、“格式条款无效”等理由提出异议。
二、您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认证相关事宜对陈思丞、丞相府及其成员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、仲裁、投诉、举报的权利。任何争议均应通过丞相府内部申诉渠道解决,且申诉结果以丞相府书面答复为准。
三、您明确知悉:本页面并非公共社交平台,而是陈思丞个人私域纪念空间。因此,您在本页面不享有任何言论自由、平等对待、程序正当等公法权利。丞相府对朋友资格的授予与剥夺享有绝对裁量权。
四、若本宪章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且丞相府有权立即以有效条款替代,以最大限度实现原条款之目的。
第六章 · 附则
6.1
适用法律:本宪章之解释及适用,以丞相府所在地之惯例及自然正义原则为准,排除任何国家或地区之法律冲突规范。
6.2
文本效力:本宪章以中文书就,任何翻译版本仅供参考,中文版本为唯一有效文本。
6.3
送达条款:与本宪章相关的任何通知、文件,陈思丞或丞相府可通过本页面公告方式送达,公告发布后24小时视为送达。
陈思丞(本人)
(电子签名已存档)
2026年4月9日
丞相府 · 秘书处
(审核机构公章)
PMM 丞相府 · 印